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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6:45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恩施州人民政府: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保障作用,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州公积金中心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借鉴外地公积金中心归集扩面工作做法,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以信函、电子信件、电话方式向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月25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邮寄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归集科收。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zfgjjzx@enshi.gov.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归集扩面意见建议”。

(三)联系电话:0718-823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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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一)州公积金中心全面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把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挂钩,作为住房保障考核内容之一,与其他住房保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州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责任。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建立州公积金中心与州直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人社部门共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经信、商务、文旅、教育、卫健、交通、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共享行业内单位、企业基本信息;民政部门共享现有和新设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州政数局负责为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三、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五)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将职工(含单位聘用制人员,村、社区干部等)住房公积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及时足额缴纳,各级财政予以保障;财政部门在进行预、决算审核和绩效评价时,对未按规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

(六)人社部门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内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在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中,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劳资纠纷,及时向州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关线索。

(七)审计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内容。

(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要将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招投标入围资格条件之一。

(九)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管理时,要把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资质评定的重要衡量标准。

(十)州公积金中心要将房地产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期房按揭合作项目准入的基本条件之一。

(十一)国资、经信、商务、教育、文旅、卫健、交通、水利、邮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要积极引导本系统、本行业内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建立金融机构扩面委托机制

(十二)恩施金融监管分局督导行业内金融机构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依法依规缴存。

(十三)州公积金中心与州本级银行机构签订归集扩面委托协议,以促进非公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为工作重点。

(十四)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机构积极引导贷款单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将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放贷的条件。

(十五)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机构充分发挥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协助开展归集扩面,共同打造住房公积金业务旗舰店。

五、建立约束机制

(十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州公积金中心应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七)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六、建立保障机制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州公积金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突出线上、融合线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同感,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强化普法执法。州司法局要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列入全州“八五”普法内容,州公积金中心要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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