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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完善归集政策 拓宽发展空间

发布时间:2014-04-04 00:00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和住房公积金资金量不断增加,其普遍性和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缴存职工关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快速发展,使广大缴存职工不同程度享受到实惠,但也逐渐暴露出顶层设计不到位、制度覆盖面窄、执法刚性不足、与缴交职工心理预期落差大、资金筹集使用渠道单一等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对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及问题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始建于1993年,之后经过了起步、推行和稳步实施发展三个阶段。2010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垂直管理后,州人民政府出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全州实行了“政策规定、业务操作、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四统一,由此,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事业步入快速发展的车道。2011年以来,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连续3年以近30%幅度增长,截止2013年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到州、县(市)、乡(镇)三级,正常缴交的开户单位2260个;缴存职工达到113987人,覆盖率为91.14%。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43.46亿元,余额35.1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7.99亿元,为40426个城镇职工家庭解决了购买、装修住房资金问题。三年来实现增值收益9600万元,其中,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700万元,实现了制度建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建立和推进中,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加强宣传、规范制度、强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允忽视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存在盲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2011年至2013年,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分别为108300人、111484人和113987人,主要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部分非公经济组织。按全州当年城镇在岗职工、劳务派遣、私营企业职工总数计算,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分别达到47.99%、48.00%和45.17%。而同期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44292人、148180人和148923人,主要对象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上述口径计算,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分别达到67.29%、65.69%和61.97%,比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分别高19.3、17.69和16.83个百分点。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全州同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7013人、5414人、5983人中没有一人缴交住房公积金。通过对比不难看出,同口径单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比例较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二)缴交基数底线不确定,金额相差悬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因为这项规定不是“同一尺度”,因此,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以及行业差距大、收入越高的人享受了国家更高的补贴,显然,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建立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高收入者独自享有的权利。据对州直单位调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差距达72倍。

(三)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上存在不公平、不到位的情况。

1、全州乡镇一级医疗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与政策规定有一定差距。据调查,全州乡镇一级卫生院共有90个,4388人,其中50个单位2027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分别占55.55%和46.19%,缴交比例为5%—12%,最少的月缴存额合计89元,停缴1年以上的有4个单位。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为单位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仅从州直及垂直管理的115个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含单位自主用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看。截止2013年10月底,有一年以上聘用人员的单位64个,共2614人,其中34个单位为878个聘用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分别占53.13和33.59%。相对于单位正式职工(有编制身份)而言,这部分职工成为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弱势群体,他(她)们迫切期望单位尊重他(她)们的劳动,能享受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不被单位遗忘。这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一旦形成历史问题,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3、州直与县(市)、县(市)之间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存在差距(见表)。

201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财政预算与实际缴存情况调查表

财政预算

实际缴存

工资基数

缴存比例

工资基数

缴存比例

州  直

工资总额

12%

工资总额

12%

恩施市

基本工资+津贴

12%

基本工资+补贴

12%

利  川

基本工资

8%

基本工资

8-12%

建  始

基本工资

12%

基本工资

12%

巴  东

基本工资+津贴

12%

基本工资+津贴

12%

宣  恩

工资总额

8%

工资总额

8-12%

咸  丰

基本工资+津贴

12%

基本工资+津贴

12%

来  凤

基本工资+津贴

12%

基本工资+津贴

12%

鹤  峰

基本工资

12%

基本工资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