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18 11:34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九、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行进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拟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组织实施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决算,经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核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存比例,督促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缓缴、减缴、封存等情况以及与单位、个人对账;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发放、核算、管理、收回,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按国家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健全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网络系统;建立、维护、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负责对各县市办事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派出机构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及劳资事项;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及人员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恩施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11月由州政府发文设立,并与州房改办合署办公。1994年全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在我州建立。1999年11月,州编委发文设立恩施州房地产管理局,与恩施州房改办、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2004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州长办公会决定、州编委行文将恩施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与州房地产管理局、州房改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八县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办事处。各县市办事处业务工作以中心指导管理为主,行政、人事等以县市政府管理为主,八县市办事处均与县市房管局合署办公。2010年3月9日全州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根据恩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原恩施州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的相关职能合并到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留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恩施州政府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市设立办事处,实行恩施州垂直管理。

恩施州中心本级设立办公室、信息法规科、资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内部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直属营业部8个内设机构,州本级核定编制22人,县市办事处核定编制72人。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州中心机关、州直属营业部、恩施市办事处、利川市办事处、建始县办事处、巴东县办事处、宣恩县办事处、咸丰县办事处、来凤县办事处、鹤峰县办事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此表为空表。)

(没有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此表为空表。)

(没有专项转移支付,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州中心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65.20万元,2018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35万元。当年预算较上年负增长169.8万元,增长率 -3.5%,主要是上年延续性项目未列入当年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85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90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56.20万元,资本性支出1491万元。基本支出1693.20万元,项目支出29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7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经费60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及发展费1051万元,自聘人员经费支出516万元,党建、老干、文明创建、综治等目标综合管理经费55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按支出项目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851.10万元,占比39.70%;商品服务支出1266.90万元,占比27.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20万元,占比1.20%;其他资本性支出1491万元,占比3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3.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1.3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退休奖励性补贴。

公用经费30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设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9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建始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置费7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经费60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及发展费1051万元,自聘人员经费支出516万元,党建、老干、文明创建、综治等目标综合管理经费55万元。

四、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9 年收支总预算4665.20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2019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665.20万元,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835万元,较上年负增长169.80万元,增长率 -3.5%,主要是上年延续性项目未列入当年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4665.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负增长169.80万元,比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30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5万元,增长率2.2%,主要是2019 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91万元,下降4.6%。

3、城乡社区事业支出4349.3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98.40万元,增长7.40%,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比2018年执行 数增加9.58万元,增长7.3 0%,是因为公积金缴交基数较上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139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退休奖励性补贴。

公用经费30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9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建始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置费7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经费60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及发展费1051万元,自聘人员经费支出516万元,党建、老干、文明创建、综治等目标综合管理经费55万元。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支出预算466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20万元,占36.30%;项目支出2972万元,占63.7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3.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退休奖励性补贴。

公用经费30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务出国费用0元。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持平。

原因说明: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是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确保驻村人员出行保障和开展扶贫相关工作。

2.本单位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依据工资政策据实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按人年均2.8万元标准编列预算,项目支出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依据相关政策和财力状况编列预算。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9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没有财政专项支出预算。

十、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没有转移支付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30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印刷费2万、手续费1万、水费2万、电费10万、邮电费2万、取暖费0.5万、物业管理费30万、差旅费41.60万、维修(护)费2万、租赁费3万、会议费3万、培训费3万、公务接待费3万、劳务费5万、工会经费12万、福利费29.1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万,办公设备购置10万。比2018年预算增加157.50万元,增长12.90%,主要是在全州范围内共有11个扶贫驻点村,驻村扶贫工作及人员较上年大幅增加,机关运行成本相应较上年增加。

2、会议费预算14万元,较2018年预算20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30%。主要是严格按会议规模、会议人数、会议类别,结合本单位业务需要编制当年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1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1387万元(含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7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48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510.50万元,下降25%,主要是因为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5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0日,国有资产3753.60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739.6万元,无形资产(土地)300万元,无形资产(软件)467万元,专用设备:32.9万元,通用设备988.90万元,家具184.2万元,图书3.1万元,公务用车1辆37.9万元。州中心现有一般公务用车车辆 1辆,由中心机关尖刀班在驻点村使用。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 年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测试,涉及项目5个,包括: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及发展费、自聘人员经费、文明创建综治老干及目标管理、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专项资金、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72万元。

1、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及发展费项目1051万元,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公积金业务宣传活动,稳定房地产市场,确保年初目标任务完成。

2、自聘人员经费项目516万元,为保障公积金政策执行与落实,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公积金业务宣传活动,简化归集、个贷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文明创建综治老干及目标管理项目55万,结合文明创建、党建、综治等工作开展各类社教宣传活动,起到了宣传推介作用,让更多人群了解公积金工作,发挥其作用。

4、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专项资金750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大厅,提升归集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

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经费600万元,“云平台+手机公积金”新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并正常运行,提高服务缴存职工的效率,增加满意度。“内控系统”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报批过程程序化;二是实现了公积金服务全流程化、核心业务网络化、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一体化、资金结算实时化、12329语音服务自动化的信息化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城乡社区):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城乡社区):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项目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缴纳的医保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事务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