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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0 17:28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九、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包括部门分配管理的本级专项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地区、分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行进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拟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组织实施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决算,经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核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存比例,督促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缓缴、减缴、封存等情况以及与单位、个人对账;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发放、核算、管理、收回,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按国家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健全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网络系统;建立、维护、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负责对各县市办事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派出机构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及劳资事项;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及人员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恩施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11月由州政府发文设立,并与州房改办合署办公。1994年全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在我州建立。1999年11月,州编委发文设立恩施州房地产管理局,与恩施州房改办、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2004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州长办公会决定、州编委行文将恩施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与州房地产管理局、州房改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八县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办事处。各县市办事处业务工作以中心指导管理为主,行政、人事等以县市政府管理为主,八县市办事处均与县市房管局合署办公。2010年3月9日全州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根据恩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原恩施州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的相关职能合并到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留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恩施州政府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市设立办事处,实行恩施州垂直管理。

恩施州中心本级设立办公室、信息法规科、资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内部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直属营业部8个内设机构,下设八个县市办事处。核定编制94人(含工勤编10人),其中:州本级核定编制28人,县市办事处核定编制6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州中心机关、州直属营业部、恩施市办事处、利川市办事处、建始县办事处、巴东县办事处、宣恩县办事处、咸丰县办事处、来凤县办事处、鹤峰县办事处。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145.1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开展公积金业务工作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基本支出1678.11万元,项目支出2467万元。

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45.11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9年收入预算数4665.20万元,减少520.09万元,减少11.15%,主要减少的是项目支出,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购置业务用房支出减少。

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45.11万元,支出预算较2019年减少520.09万元,减少11.15%,主要减少的是项目支出,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购置业务用房支出减少。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45.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91.77万元,占2.21%;卫生健康60.8万元,占1.47%;城乡社区3856.44万元,占93.04%;住房保障136.10万元,占3.28%。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145.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发展公积金业务等。较2019年收入预算数4665.20万元,减少520.09万元,减少11.15%,主要减少的是项目支出,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购置业务用房支出减少。

三、2020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4145.11万元,基本支出1678.11万元,占比40.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305.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23万元。项目支出2467万元,占比59.52%,全部为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支出。较2019年支出预算数4665.20万元减少520.09万元,减少11.15%,主要减少的是项目支出,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购置业务用房支出减少。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如下: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收入4145.11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6.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08.11万元,对个人家庭支出85.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91.77万元,卫生健康60.8万元,城乡社区3856.44万元,住房保障136.1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如下: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如下: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收入4145.11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6.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08.11万元,对个人家庭支出85.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91.77万元,卫生健康60.8万元,城乡社区3856.44万元,住房保障13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总支出4145.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1.77万元,占比3%,卫生健康60.8万元,占比2%,城乡社区3856.44万元,占比93%,住房保障136.1万元,占比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91.7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98.69万元减少6.92万元,下降7%,卫生健康60.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59.66万元增加1.14万元,增长2%,城乡社区3856.4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3869.22万元下降12.78万元,下降1%,住房保障136.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135.35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678.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3万元,主要是退休费支出。公用经费28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8万元,比上年9.5万元增加1.48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8万元减少2万元。增减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考虑到扶贫工作的需要,公务接待费减少是因为单位对经费支出进行了统一压减。

九、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财政专项支出预算。

十、2020年部门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部门专项转移支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仅包括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附表单位:万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87.12

30201

办公费

10

30202

印刷费

10

30205

水费

5

30206

电费

30

30207

邮电费

20

30211

差旅费

48

30217

公务接待费

20

30228

工会经费

12.08

30229

福利费

31.2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8.9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86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87.12万元,较2019年运行经费291.90万元减少4.78万元,减少1.64%,其变动原因为人员职数减少。其中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2.08万元、福利费3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附表单位:万元)

合计

1310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300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

车辆加油服务

4

会议服务

30

法律服务

8

其他印刷服务

28

物业管理服务

58

增值电信服务

20

基础电信服务

60

装修工程

110

修缮工程

220

复印纸、硒鼓、粉盒

20

计算机网络设备

350

台式计算机

100

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0万元,较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5万元减少225万元,减少14.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需求基础上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0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软件设备购置及办公用品等支出),较2019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7万元减少917万元,变动的原因是新增购置业务办公用房数量减少;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30万元,较2019年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元增加3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万元,较2019年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万元增加3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尖刀班成员往返驻点租赁车辆费用增加。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所属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及单价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促进公积金全面发展,抓好归集扩面强基础,抓好个贷发放惠民生,抓好政策调整稳市场。加强公积金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文明创建、党建、综治等工作开展各类社教宣传活动,让更多人群了解公积金工作,发挥其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服务群众,行综合柜员制,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实现公积金核心业务网络化、资金结算实时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单位部门预算涉及的会计科目、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单位专用及专有名词等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项目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支出。

六、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缴纳的医保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事务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