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归集业务一次性告知事项
一、缴存对象
(一)强制缴存
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该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二)自愿缴存
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享受退休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雇工、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村居民、在读大学生等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开户
(一)单位开户
单位可通过“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https://fwdt.gjj.enshi.gov.cn/wt-web/login)”自主开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窗口临柜办理。 申请资料为营业执照(或国家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
(二)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自愿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本人I类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窗口临柜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月缴存基数
月缴存基数应该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参加工作当月工资。
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调入当月工资,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月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选择,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五、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六、月缴存上下限
月缴存额应在每一年度公布的缴存额度的“上下限”范围内。
2024年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669元,月缴存额上限6160元(职工和单位合计),年缴存额上限7392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00元,月缴存额下限180元(职工和单位合计),年缴存额下限2160元。
中央、省(含外省)驻恩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上限标准可参照恩施州上限标准,也可参照武汉上限标准。2024年度武汉市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3555.2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8052元,年缴存额上限966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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